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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大连市旅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侵权记事

时间:2016/5/12 16:30:09  作者:未知  来源:中华法制网  查看:47993  评论:0

以造假手段蒙蔽视听 被骗企业职工苦无生活出路

                             ——主管单位凭权力强行占有集体企业资产迫使企业破产

  2016年4月16日大连市旅顺机电锅炉安装公司(以下简称安装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方伟,独自一人徘徊在人流穿梭的北京街道上。虽然温暖的春天已悄然来临,但他内心却仍感寒冷,真正属于自己的“春天”并未如期而至。徐方伟双眼无助地望着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门,历时八年的长期奔波已经使徐方伟高挑而单薄的身躯略显微驼,无奈的脸上堆积着岁月沧桑的痕迹,这一切仿佛都在叙说着这八年来的种种遭遇和艰苦波折。这位来自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的中年人,是要找到中央的信访部门告御状和进行信访的。举报大连市旅顺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原大连市旅顺口区劳动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非法侵占、抢夺安装公司的职工们权益,致使企业职工下岗失业长达八年之久,职工们的生活出路被堵塞,造成全厂100名职工生活困难、度日维艰。法定代表人徐方伟代表企业同劳服公司进行了长达八年的上访和法律诉讼维权的持久战,但是由于种种社会不良因素,至今未有结果,徐方伟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不但变卖了家产,而且背负了巨额债务。

        主管单位实施强权夺取企业产权和资产

  安装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方伟讲述了企业停业的经过:该公司始建于1981年,是由劳动局出资为安置待业青年和下岗职工而成立的,拥有100多名职工,属于自负盈亏按劳分配的集体所有制企业。1998年是企业改制时期,在此期间旅顺口劳动局要求下属劳服公司为局里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劳服公司负责人马建新便让安装公司出资购车,用该购车款抵安装公司成立时劳动局出的资助款(当时的劳动局局长于天喜和副局长刘汝明为此事作了证明)。安装公司徐方伟代替劳服公司前后两次为劳动局购车两辆,动用资金115多万元,为劳动局收回了投资及应得的效益。至此安装公司成为了没有公有资产投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劳动局的举措完全符合1996年12月27日,国经贸企【1996】895号《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政府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或安置待业青年、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及其他城镇人员就业而转让、拨给或投入集体企业的资产,凡明确是无偿转让或有偿转让但收取的转让费用(含实物)已达到其资产原有价值的,该资产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集体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

  1985年1月14日,安装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81540部队签署协议书,以补偿166000元人民币的代价获得此土地使用权,部队将该土地和库房四处及围墙等转交给安装公司。安装公司于1996年8月12日在国土管理部门领取了土地使用证,此地名为旅顺口区光荣街道民主街5-1号。安装公司占地面积3643.1平方米,同时办理了80121、80122、80123、80124号房产证。直到2007年7月,安装公司一直缴纳集体土地和房屋契税等项税费,事实证明安装公司拥有独立的产权和经营权。

  1995年8月21日,安装公司接到劳服公司书面通知,安装公司兴建的区实业职工专业训练大楼的二、三层,计建筑面积450平方米划拨给安装公司。安装公司支付给劳服公司677034元后,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然而二层225平方米于1998年5月起,劳动公司凭借与徐方伟在4月27日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书》为依据,长期违法霸占至今拒不归还,多次索要未果。

  1997年12月安装公司申请改制征得职工代表18人的同意,并上报劳服公司。1998年2月5日得到了主管部门劳服公司的批准并上报区劳动局、体改委。在等待上级机关批复的时候,劳服公司领导趁此时混乱之计、企业领导无法律意识之时,以零字出售为诱饵诱骗安装公司领导徐方伟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劳服公司马建新在徐方伟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产权交易合同》拿到公证处做公证,此种作为有悖法律条款的公正性。

  1998年7月3日,安装公司上报了《关于旅顺机电锅炉安装总公司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请示》并征得旅顺口区劳动局的同意,此时劳服公司领导马建新并没有出面声明安装公司与劳服公司涉及《产权交易合同》之事。

  1998年9月2日,大连市旅顺口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发了旅体改委发【1998】43号文件,《关于大连旅顺机电锅炉安装总公司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批复》。此批复明确规定:原企业净资产35.7万元由徐方伟买断,股本总额为150万元人民币,均系个人股……公司与区劳动服务公司的隶属关系自行解除,按无主管部门企业进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这是一支定心剂,确立了企业在社会经营中的地位,安装公司从此是一个拥有自主经营权的企业,和政府任何部门没有隶属关系,是股份合作制的公司,也就是说以前和政府任何部门有任何瓜葛和债务关系在此之后通通化为乌有,此企业是以徐方伟为大股东又有多名职工参股的股份公司。况且在改制当中安装公司出资115万元购置汽车两辆交付给劳动局,也算抵清了劳动局再组建安装公司时所资助的资金(有当时任劳动局的两位局长作证)。此时马建新同样并没出来为劳服公司争得利益,因为安装公司与劳服公司隶属关系的解除,表明一切债务关系也就消失,这符合上面提到的国经贸企【1996】895号《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中的第十五条款。

  1998年9月11日,安装公司递交了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至工商部门,2000年5月9日得到了工商部门的批准。登记备案时的股东为十人。安装公司已经和劳服公司没有任何债权关系。但是之后,劳服公司却利用职权将安装公司的资产说成是自己的权属,并通过旅顺口区房管局强行注销安装公司的房屋、登报公示,在大连日报2009年6月10日A2版可查,安装公司的房产就这样被劳服公司抢走,此时的房管局有不作为的行为。

        是预谋骗取还是合谋诈骗

  安装公司改制成功、逐渐步入正常经营之时,1998年12月24日劳服公司以《产权交易合同书》为依据,以劳服公司土地证丢失为借口,将属于安装公司的厂区变更到劳服公司名下使用。劳服公司的此种做法完全背离了旅体改委发【1998】43号文件精神:“公司(安装公司)与区劳动服务公司的隶属关系自行解除,”也违反了国经贸企【1996】895号《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中的第十五条款。1998年9月2日是安装公司改制的节点,在此以前与政府相关部门签署的任何协议和债务关系都将化为乌有。9月2日以后安装公司签署的任何协议和合同是企业自主行为,由于此时已经与政府相关部门不存在隶属关系,劳服公司就无权干涉安装公司的一切事物和经营,更无权主张在此之前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书》。由于改制期间劳服公司未向大连旅顺口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申请主张债权关系,视为放弃债权关系的追讨。现在以此合同为由主张债权关系实属非法。

  劳服公司领导马建新明知政府体改委所做出的改制决定是大政方针,但是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从理论上讲是破坏改制决定,实质上说是在抢夺安装公司职工们的饭碗,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马建新的目的是趁改制的机会浑水摸鱼,为自己和他人获取非法利益以中饱私囊,而社会安定和职工生活在她的眼里,只是利益与被利用的对象。

  1998年4月17日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书》是无效合同,为何是无效合同,原因在于:

1、劳服公司与徐方伟签订的合同双方未履行合同上的任何协议;

2、徐方伟并未得到该企业产权确认的交接手续,且安装公司从未配合过劳服公司进行产权变更,土地及房屋均是劳服公司或是马建新利用职权违法注销或变更的;

3、自签订以后徐方伟未向劳服公司缴纳月租;

4、1998年9月2日区体改委下发了安装公司改制的批复,说明该企业依然是劳服公司的下属企业,  如果《产权交易合同》成立,就没有政府体改委下发安装公司改制的批复必要。

  基于这四点说明此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劳服公司以此为由大做文章,充分说明是内外勾结,想谋取安装公司这片土地。接下来劳服公司的做法接近疯狂,劳服公司领导马建新无视客观事实存在,利用职权和政府的影响力,擅自做主以企业土地使用证丢失为由,将安装公司的厂地3996.87平方米归属到劳服公司名下,妄图以合法的手续掩盖违法的事实,向旅顺口区土地部门提出以建招待所等名义,谋取安装公司土地使用证。

  旅顺口区土地局是在劳服公司未明确产权、安装公司完全不知情、土地具有未收回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与劳服公司合谋将安装公司的厂区土地,给劳服公司办理了“合法”的土地使用证。这就是明抢 ! 这就是以权谋私!该厂区的土地使用证至今依保留在企业手中。

     利用“合法”抢来的土地“合法”转手到私人手中

  劳服公司为了将掠夺而来的土地合法化,2006年8月24日会同旅顺口区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做委托人,大连信宇房地产拍卖公司为拍卖人,双方签订拍卖合同。对安装公司的厂区内的劳动大厦进行拍卖,此大厦被王军拍得,此王军原为劳服公司办公室主任,与马建新关系微妙,马建新的所作所为全是为王军谋取利益。

  劳服公司马建新在1998年趁企业改制之际利用手中权力,以欺诈的手段骗取抢夺了安装公司的厂区,利用假合同、假手续完成了土地使用权的转换,达到了将土地非法变更无偿转到第三者王军手中。2008年6月,王军以建福利院的名义向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安装公司占用他的土地,同时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于是法院在未审理未开庭的情况下,将安装公司的厂房和设备等物品全部封存,仓库厂房等房屋被扒掉、拆除夷为平地。安装公司被迫停产停工,全部职工下岗待业至今。2008年12月1日,旅顺口区法院做出了(2008)旅民初字第632号民事判决,要求安装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占用瑞邦福利院的土地及两处房屋的土地腾退归还瑞邦福利院。

  由上面可看出,劳服公司负责人马建新采用违法的手段,利用企业改制之际,以主管企业领导身份借旅顺口区优化办名义,已“空手套白狼”的手法骗取安装公司徐方伟的同意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对此合同进行了非法的公正。凭此为依据实施了一系列的犯罪活动。法院在审理中没有认真地进行法庭调查,以致成为了马建新、王军一伙的帮凶,错误的对此案件进行了错误的审判,得出了错误的决定。纵观全貌劳服公司马建新、王军利用关系网于土地、房产部门合谋串通,一起对安装公司实施了诈骗、抢夺的犯法行为,在此期间涉案人员是否有贪赃枉法行为,有待上级纪检和检察院查证。

  全国人大党中央国务院一再要求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治国法在何处?神圣的法律是否在我们身边,公正无私的法律是否回归到春天,能否使我们这些被违法分子冰冻的心再复苏过来?我们盼望法律回归公平公正,我们祈祷法律的春天到来。在以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的今天,严寒的法律冬季是否即将过去,法律的春天离我们还遥远吗???我们大连旅顺机电锅炉安装公司全体职工期盼明媚靓丽法律春天早日到来!

文章来源于:http://www.changan6.com/news/2016/shehui_0512/1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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